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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冒名牌卖得火 民警暗访连锅端
2011-08-11

7月7日,一起以农民胡某为首的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的案子,由彭山县公安局侦查终结。至此,一个在彭山销售假冒名牌服装的团伙被彻底摧毁。


胡某26岁,初中文化,家住眉山市仁寿县农村。2011年11月,胡某煽动自己的女友彭某及老乡鲁某,通过共同出资,以“高价短租”的方式在彭山县城东街租用李某转让的“KAPPA”(中文名 “卡帕”)品牌运动服装店,并从成都李某处低价购买假冒的“耐克”、“阿迪达斯”、“卡帕”等品牌运动服装后,借用“卡帕”的品牌,以“公司处货一件不留”的方式销售假冒的“耐克”、“阿迪达斯”、“卡帕”品牌的服装、鞋子和背包。由于一件服装仅售100元,生意十分火爆。


胡某等人在品牌运动服装店内,长时间低价倾销“名牌服装”的怪现象,引起了彭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的警觉,并迅速向县公安局领导作了汇报。


为了查清事件真相,案侦民警连续几天着便装深入胡某等人的品牌运动服装店,佯装消费者,认真查看衣服质地,并通过向该店所卖服装之品牌的生产厂商询问,及时得出了厂家没有在彭山县设立品牌专卖店的结论。


掌握了相关证据的案侦民警,会同该县工商局经检大队人员,对胡某等人经营的服装店依法进行了搜查,并现场扣押衣裤300余件,鞋子180双。后经“耐克”、“阿迪达斯”、“卡帕”品牌公司抽样鉴定,胡某等人销售的“耐克”、“阿迪达斯”、“卡帕”品牌服装、鞋子和背包等,均系假冒厂家的注册商标产品。


至案发时止,胡某等人在3个多月的经营中,已先后获得销售收入169万多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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