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随着时代的发展,法律知识已经得到普及,知识产权成为了企业越来越看重的一种无形资产。尤其是近年来,商标抢注事件频繁发生,甚至达到“疯狂”的程度,以至于商标注册量每年以迅猛的速度增长。
商标伴随着企业的成长,是企业信誉的载体,同时也是企业灵魂所在。它可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,还能当做商品一般进行交易,让企业快速获得一笔不菲的利益。
回顾这10年间,商标抢注的“疯狂”事件。
2003年,某影视公司抢注了央视的王牌栏目“星光大道”专利商标,央视虽然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,但最终也是得了个败诉的结果。 2005年,“胡润百富榜”被一西服厂商恺王服饰公司抢注,恺王公司在第25大类的服装、衬衣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“胡润百富榜”商标。 2006年,踏浪电动车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“五一节”商标,被顺利受理。 2009年,“劳力士”谐音商标“脑理事”被一位来自深圳的候小春先生抢注,想要占得补脑保健品市场。 2012年,尼克斯掀起“林风暴”热潮,美国有三人抢注“林疯狂”商标,但最后,是林书豪本人得到了该商标的所有权。 从这些被闹得沸沸扬扬的商标抢注事件,不能发现它们都一个共同点:“众所周知”。说明了商标注册不仅仅只是企业知识权的保护,还是策划人、企业推崇的事件营销模式。
目前,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,商标注册越来越多,甚至可以这么说“只要你能想到的商标名字,基本上都已经被申请注册”或者说“漏网之鱼(商标),少之又少”。由此可见注册商标刻不容缓,个人或企业正在使用却没有申请注册的商标,应及时注册商标,不然这笔重要的财富,很有可能就迁到别家去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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