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斯拉
特斯拉商标遭抢注,成为其进军中国市场前必须料理的麻烦事。据报道,“TESLA”、“特斯拉”、“TeslaMotors”三枚商标均被抢注,特斯拉很可能因此而付出高额费用。据悉,特斯拉的中英文及“T”型logo中国商标权目前都在一个名为占宝生的人手里。占宝生此前对相关媒体表示,自己拒绝了特斯拉200万元人民币的商标转让报价。
另外,去年8月末有消息称,由于特斯拉的商标遭到抢注,特斯拉在华的公司名称已改为“拓速乐”。
Burberry
2013年11月21日,路必达马球公司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国家工商总局已撤销一款BURBERRY格子图文商标。这是奢侈品牌商标首次在内地遭遇滑铁卢。
据悉,路必达马球公司全称为佛山市南海区路必达马球皮具制品有限公司,据介绍,其与Burberry的商标纷争长达9年。
1997年开始,路必达马球公司生产POLO SATNTA ROBERTA品牌皮具,并销往台湾、香港等地。该品牌的皮具和BURBERRY同属于苏格兰格子风格,这引起了BURBERRY公司的不满。
从2004年开始,BURBERRY就以商标侵权为由,在台湾、香港和大陆地区不断提起诉讼。
路比达马球公司新闻发言人王万军表示,早在1986年,路必达马球公司就在台湾购买并使用格纹,2009年,台湾法院终审判BURBERRY败诉。
另外,王万军宣布,成功撤销商标只是开始,接下来路必达马球公司将对BURBERRY提出累计5亿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。
iPad
2000年,唯冠集团注册了iPad在欧洲与世界其他地区商标。次年,唯冠大陆子公司深圳唯冠注册了iPad中国商标。
2009年12月,苹果通过旗下英国子公司IP Application支付3.5万英镑(约合5.5万美元),从唯冠台湾子公司唯冠国际手中买下了iPad全球商标权。由于深圳唯冠员工袁辉与麦世宏参与谈判,苹果认为转让协议也包括了iPad在中国大陆的使用权。
2010年1月,苹果正式发布iPad。2月,苹果以深圳唯冠连续3年停止使用iPad商标为由要求中国商标局撤销1090557号商标。但3月,民生银行拿到深圳唯冠的资产保护令,向中国商标局递交资产保护书,深圳法院查封了深圳唯冠持有的两个iPad大陆商标。
2010年4月,苹果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深圳唯冠,认为基于之前转让协议,自己持有iPad商标在大陆的所有权。但深圳法院驳回了这一诉求,认为苹果是与唯冠国际达成协议,并未与深圳唯冠签署合约,而也没有证据表明深圳唯冠批准了这一协议。
2011年,唯冠在深圳与惠州两地起诉苹果经销商,要求禁售iPad。2月,苹果在深圳法院起诉深圳唯冠,要求深圳唯冠进行赔偿并确认苹果在大 陆拥有iPad商标权,这是双方首次正面交锋。3月,深圳唯冠向北京工商局投诉,要求对商标侵权的苹果实施罚款。12月,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苹果败诉, 其赔偿与商标要求均被驳回。
2012年2月22日,深圳唯冠在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起诉苹果总经销商侵权,但法院未宣判。2月29日,苹果在深圳起诉深圳唯冠要求获得iPad在大陆商标权的二审在广东高等人民法院开庭。
2012年4月1日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,富邦公司(唯冠科技债权人之一)申请唯冠破产清算要求遭拒。
2012年5月9日 美国加州高级法院法官马克·皮尔斯5月4日应苹果的请求,驳回了唯冠起诉苹果iPad商标侵权一案。
2012年7月2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宣布,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权问题达成和解,苹果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费用。
爱马仕
爱马仕早在1977年在国内注册了其国际通用英文商标“HERMES”,但令人意外的是“爱马仕”的中文商标却迟迟没有进行注册。此后,该中文商标被达丰制衣抢注用于服装类商品,爱马仕国际申请中文商标时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。之后,爱马仕将商评委告上法庭。
拉手网
2012年,随着苹果、王老吉等商标问题等知识产品相关官司频发,拉手网商标问题也被各大媒体讨论起来,6月份,网络上开始出现一些关于拉手网商标旁落的网络新闻,拉手网依旧表示“缄默”,并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,7月中旬,“lashou”商标问题被广州报纸媒体大幅报道,被爆商标旁落是IPO失败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。对此,拉手网曾向媒体表示,商标是被人恶意抢注,但深圳市签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则表示注册该商标是业务上的需求,不属于抢注行为,并要求拉手网对这商标事件给予正面的答复。两家企业隔空喊话,广州日报、新快报、民营经济报、时代周报等六家媒体都进行了跟进报道,并引起了近500个网站的转载。
阿迪达斯
2008年8月,阿迪达斯以阿迪王侵犯其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,将阿迪王公司、营口的个体业主郭某告上法庭。郭某是2006年与阿迪王东北分公司签订特许经销协议,经营销售阿迪王品牌商品。然而阿迪达斯认为其悬挂的标有“阿迪王”、"Adivon"及图文组合标识,足以造成公众的混淆误认,侵犯了阿迪达斯的注册商标专用权,构成了对该公司的不正当竞争。
随后,多次审理也让阿迪达斯多次败诉,2009年7月21日,阿迪达斯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,不过结局依然没有变化。
2013年4月阿迪达斯诉阿迪王侵权案再次于大连开庭,此后最终达成和解。